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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和家禽农场提交和管理的措施
第1条为了标准化牲畜和家禽育种行为,并加强了牲畜和家禽农场的归档和管理,这些措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的。
第2条: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包含的独立和固定生产地点中提高牲畜和家禽的农场,符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规定的育种量表标准,应根据这些措施的规定进行注册。
第3条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负责全国各地的牲畜和家禽农场的备案和管理,并根据动物饲养行业的发展及时调整牲畜和家禽农场的规模标准。
县一级或高于县级的当地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农村部门负责对其行政区内的牲畜和家禽农场的归档和管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牲畜和家禽农场的申请。
第4条牲畜和家禽农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与其饲养量表兼容的生产地点和支持生产设施;
(ii)为他们服务的畜牧业和兽医技术人员;
(3)符合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规定的流行预防条件;
(iv)具有适用于牲畜和家禽粪便的无害治疗和资源利用的设施和设备;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5条:牲畜和家禽农场的组织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并向该农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农村当局提交申请:
(1)牲畜和家禽农场的记录表格;
(2)繁殖地的计划或现实照片。
牲畜和家禽农场的组织者应对归档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6条:如果牲畜和家禽农场的创始人拥有两个以上的牲畜和家禽农场,则应分别提交记录。
第7条如果牲畜和家禽农场符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规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拥有完整的申请材料,则县级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农村当局应颁发《牲畜和兽医生产和运营实体的法典》;如果材料不完整,牲畜和家禽农场组织者应通知牲畜和家禽农场经营者及时进行更正。
第8条如果在提交牲畜和家禽农场后的名称,繁殖地址,牲畜和家禽繁殖或育种量表变化,则牲畜和家禽农场的组织者应立即报告原始的申请部门,以更改注册信息。
第9条如果牲畜和家禽农场不再经营或不再符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规定的规模标准,则牲畜和家禽农场的组织者应立即向原始的档案部门报告,并应取消原始的饲养部门的养殖和兽医生产和兽医生产和运营。
如果农业和农村当局发现牲畜和家禽农场在监督和检查期间的前段中规定了所规定的情况,他们应取消牲畜和兽医生产和运营实体的守则。
第10条牲畜和家禽农场应根据行业统计监测要求,填写有关农业和农业事务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的库存,产出和其他信息。
第11条如果未注册牲畜和家禽农场,则在县级或以上的当地人民政府的农业和农村部门应在一个时间限制内下令进行更正;如果不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更正或在其他严重情况下进行更正,则可能会罚款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这些措施中提到的繁殖量表应根据牲畜和家禽农场的设计和生产能力进行计算。
第13条应由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制定并宣布牲畜和家禽农场的规模标准。
第14条:该措施应于2025年9月1日生效。
符合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制定的规模标准的牲畜和家禽农场,并已根据省级政府的法规进行了登记,在实施本法规之前,不需要重新注册。
用户评论
颓废i
哇,这么快就出了这新办法?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花开丶若相惜
感觉对我们行业的影响挺大的!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炙年
之前备案流程是不是比较麻烦?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太易動情也是罪名
什么时候可以去查看具体的内容啊?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嗯咯
会不会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可儿
希望新办法能提升养殖场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青山暮雪
9月1日以后养殖场的工作会不会更加规范化了?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ー半忧伤
应该好好了解一下新规定的具体内容,做好应对措施。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话扎心
看来我们要提前学习一下新的备案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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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
新规定会对我们日常经营产生哪些影响呢?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淡抹丶悲伤
对于小型养殖户来说会不会更加困难?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逾期不候
希望新办法能够促进畜禽养殖行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敬情
期待看看新办法中有哪些具体的指标要求。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赋流云
养殖场的标准会提高吗?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拉扯
对环境保护方面有没有新的要求?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见朕骑妓的时刻
食品安全会不会因为新办法有所提升?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怀念·最初
现在要积极配合,做好准备工作,迎接新的挑战吧!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来自火星球的我
这些新的规定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呢?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笑傾城゛
大家一起努力,把养殖场管理做得更好。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