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与总部签署的。为什么收款帐户和发票是分支机构?” Financial Xiao Zhang皱了皱眉,盯着合同上的“总部”和发票上的“分支公司”印章,他的心跳了一下:哦,不,仍然可以记录这张票吗?扣除会有任何问题吗?
另一位销售人员冷静地回答:“都是一样的,无论如何都是公司。”张张感到心脏苛刻:以这种方式运营税款会造成麻烦吗?付款后,输入税可以扣除吗?
这种情况在业务运营中并不少见。特别是对于一个小组中的公司,他们经常面临总合同和组织合同,发票和收款之间的协调问题。
1。问题的核心:合同实体与履行实体的分离
当我们讨论是否可以签订总部的合同并由分支机构发行发票时,本质是解决一个矛盾:
合同签署方(总部)和实际业务执行人/发票发行人(分支机构)不是同一实体。
在税收中,“四个流量”(合同流,业务流,发票流量和资本流)的核心目的是确保交易是真实的,可追溯的,避免了错误的空缺。
因此,关键不是分支机构是否可以发行发票(分支本身具有发行发票的资格),而是:
当合同由总部签署时,该分支机构的发票和付款收集是否被视为“四际流不一致”,这反过来会造成税收风险?
这是一个要说明的示例:
【案件】
客户A与总部B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但实际的技术服务是B公司在上海的C公司C。
如果发票由分支C发行并收集金额:
合同流:总部B客户A
业务流:分支C客户A
发票流:分支C客户端A
资金流:客户A分支C
发票流,业务流量和资本流向分支C,但合同流向总部B——。这是税收审核可能关注的风险点。
2。建筑公司的“绿色渠道”:政策开放,但无法触及四条红线
建筑业很幸运。 ——宣布2017年第11号税收政府已特别开放了政策渠道:总部签署建筑合同,并允许该分支机构发行发票并收取付款!
但是,如果您想遵循这条道路,则必须满足四个艰难条件:
1。主体限制:仅适用于建筑公司的建筑服务,监督,设计和其他服务。
2。合同类型:总部和承包商签署了建筑合同
3.授权表:明确授权分支机构通过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提供建筑服务
4.和解路径:项目付款由分支机构和承包商直接解决
请确保严格遵守以上四个点,否则策略渠道将无效,并且仍然可能被认为与第四流不一致,从而导致错误打开和投入扣除的风险!
例如,在某个Luqiao集团公司赢得了高速铁路项目的竞标之后,它授权当地分支机构通过三方协议建造,该分支机构直接发行发票以收取付款。承包商获得分支机构发出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后,输入税仍然可以顺利扣除。
这是政策实施的典型情况。
3。不要在非建设公司中恐慌!没有“绿色频道”?这3个合规桥可帮助您安全地通过!
对于建筑公司以外的公司,税收法规无法找到支持总部和分支机构发票签订合同的明确依据。
但这对于实践中的公司来说不是一个问题,通常有三个合规性道路:
第一座桥:任何人从事业务的人都会签订合同
最干净的方法是让分支直接签署合同。
Xiamen税收局曾经回答过一个典型的案例:物业部门提供停车位租赁服务并收取付款,但希望总部发行发票。税务局明确表示:“任何服务的人都会发行发票”,该分支机构将向分支机构颁发发票以提供服务。
这样可以确保合同党,服务方,发票方和收款人政党完全一致,并且四际流集成是最安全的。
第二桥:三方协议明显分裂了劳动
如果客户坚持与总部签订合同(例如,请注意总部的品牌实力),他可以加入该分支机构签署三方协议。
合同清楚地规定,总部负责签订合同,分支机构负责执行,发票和收款。当竞标在Yunnan Yuxi的公园服务项目时,它明确规定了接受总部授权分支机构的竞标和履行模型,但要求“竞标实体必须是总部”。
第三座桥:资本流和发票流之间的灵活协调
有时,付款对象和发票方在表面上分开,这是我们经常称为“委托收款/付款”。例如,当总部签署采购合同时,每个分支机构都使用货物,因此货物将直接由供应商发送给分支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向总部向总部发票,但是在付款时,总部要求每个分支机构根据每个分支机构的使用单独付款。目前,在某种情况下,资本流不符合发票流。目前,通过发表有关该分支机构托付的总部支付的声明,通常没有问题。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目前该合同是由总部和供应商签署的,货物是由总部购买的。尽管支付了分支机构,但发票无法由供应商发给分支机构。
4。税收审核的重点是什么?真正的业务>统一形式
当税务部门检查时,它最关心的是业务真实性,而不是机械的“四式流程一致性”。关键是三点:
1。业务的本质真的存在吗? (例如,该分支是否真正提供服务)
2。资金流是否合理? (是支付给合同履行的分支机构的钱)
3。账单可以支持交易吗? (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业务相匹配)
建筑公司被“特别批准”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业务的跨区域特征——总部签署和本地建筑是行业的常态。
如果一家咨询公司复制此模型,总部将要求该分支机构在签署合同后向现场服务发票。只要三方协议被用来澄清劳动分工并确保业务的真实性,通常不会被认为是错误的。
但是一定要注意!这种操作模型(总部的签署,分支机构的现场服务的发票)缺乏在非建设行业中的明确政策支持。税务机关在各个地方的理解和实施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并且存在某些政策不确定性的风险。确保保留完整的业务证据链(合同,三方协议,服务记录,通信记录,成本证书等),并在运营前尽可能多地咨询主管税务局或专业顾问。
总结:
如果建筑公司有政策支持并满足条件,则总部可以签订合同,分支机构可以发行发票以收取付款;
非建设公司还可以通过三方协议+真实业务运作。
税收合规的核心不是形式的统一,而是真正的业务,表面上的账单的分离是不可避免的违规行为。只要业务环境清楚地像棕榈打印一样,发票的分支发行和收集不是雷区,而是企业灵活运营的明智选择。
用户评论
你的眸中有星辰
这篇文章说得很有道理啊!我听说有些学生是总公司的合同,具体的事项其实是分公司的,确实需要特别注意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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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在键盘上的泪
办理留学的时候各种流程确实容易让人混淆,这种科普文章挺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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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安好ぃ
之前也有朋友说遇到这种情况,还好及时找到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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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最汹涌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真是复杂啊,要仔细弄清楚谁负责什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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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我
很多留学生对这些法律法规不太了解,希望会有更多类似的解释文章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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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男人
原来开票收款也这么重要!以前我还以为没那么多细节需要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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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り。薆情海
想问问这种情况发生的话,签合同的时候该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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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大妈
这个现象确实很常见,希望能多提醒一些准备留学的学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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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城烟柳
文章太实用啦,以后我要把这篇文章分享给我朋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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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无名指
了解清楚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责任,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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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问题处理起来会不会很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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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故
真是太细节了!看来办留学的事情的确要仔细对待一遍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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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易動情也是罪名
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关于留学的科普文章,帮助我们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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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消云散
办理留学申请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机构和学校,避免遇到这种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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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薄凉
这篇文章让我对留学生的相关法律权益有了更深的认识,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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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非昔比'
原来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开票收款这种情况是有讲究的,真是太需要提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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